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0-08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数
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7 号)核
准,数字政通非公开发行 48,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为 1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14,141,218.3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858,781.70 元。2020 年 8 月 7 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6598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7,556.00
2 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 13,186.50
目
3 基于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12,257.5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合计 60,000.00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知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自公司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或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四)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要求。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专项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