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0-05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由于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致使公司的总股本由 431,158,006 股变更为现在的 431,530,204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需按最新总股本重新计算分配比例,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246,320.20 元。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1,530,20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965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5968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993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996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101 室
咨询联系人:许菲
咨询电话:010-56161618
传真电话:010-56161688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