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72名激励对象912.9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3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16年3月10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胡环宇 总裁、董事 60 5.91% 0.16%
王洪深 副总裁、董事 40 3.94% 0.10%
王东 副总裁、董事 40 3.94% 0.10%
邱鲁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 3.94% 0.10%
朱华 副总裁、董事 40 3.94% 0.10%
殷小敏 财务负责人 14 1.38% 0.04%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66人) 678.9 66.83% 1.77%
预留 103 10.14% 0.27%
合计 1015.9 100.00% 2.64%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0%确定,为每股10.37元。
5、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
定期。在限制性股票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锁定,该等股票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在解 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30%
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包括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第三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不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A B C D
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可解锁比例 100% 80% 7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2016年3月10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方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放弃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岳威、张硕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2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徐晓光、吴丽龙、何贵雄等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3人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17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0万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172人,涉及限制性股票共912.9万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