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4-02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8名激励对象自2014年6月12日至2015年
1月8日可行权共计105.975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
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
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
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
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