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07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一、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修订前: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9.42%。其中,首次授予4,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7.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1,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修订后: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77%。其中,首次授予1,6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二、拟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万份) 的比例 比例
1 吕文辉 董事长、总经理 150.00 3.00% 0.28%
2 涂三明 副董事长 150.00 3.00% 0.28%
3 吴彪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 3.00% 0.28%
4 鞠保平 董事 150.00 3.00% 0.28%
5 李春枚 董事 150.00 3.00% 0.28%
6 李惠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0.00 3.00% 0.28%
7 雷秀贤 财务总监 150.00 3.00% 0.28%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8 2,950.00 59.00% 5.56%
(共计340人)
预留 1,000.00 20.00% 1.88%
合计 5,000.00 100.00% 9.42%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万份) 的比例 比例
1 吕文辉 董事长、总经理 80.00 4.00% 0.15%
2 涂三明 副董事长 80.00 4.00% 0.15%
3 吴彪 董事、副总经理 80.00 4.00% 0.15%
4 鞠保平 董事 80.00 4.00% 0.15%
5 李春枚 董事 80.00 4.00% 0.15%
6 李惠 董事、董事会秘书 80.00 4.00% 0.15%
7 雷秀贤 财务总监 80.00 4.00% 0.15%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8 1,040.00 52.00% 1.96%
(共计340人)
预留 400.00 20.00% 0.75%
合计 2,000.00 100.00% 3.77%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40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五、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修订前: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修订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