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50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61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9-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扣
除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9-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扣
除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注:1、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业绩考核目标可以剔除任意批次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激励成本。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
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能归属,具体可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3.63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5月28日至6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场所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吕文辉、李惠、李春枚、程林芳、雷秀贤、涂三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徐勇、胡君健、吴彪不再担任原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因此,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中对上述人员的职务做相应调整。徐勇、胡君健、吴彪亦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职务变化未对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审议,会议选举了王晨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王晨曦女士不再属于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范围,本次激励计划不向王晨曦女士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因此公司共计向460名激励对象授予2,5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21年7月20日。
(三)授予人数:460人。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3.63元。
(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吕文辉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213.50 8.34% 0.40%
2 涂三明 副董事长、董事 160.00 6.25% 0.30%
3 李春枚 董事 160.00 6.25% 0.30%
4 李惠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13.50 8.34% 0.40%
5 程林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13.50 8.34% 0.40%
6 雷秀贤 董事 160.00 6.25% 0.30%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1,439.00 56.22% 2.70%
(454人)
合计 2,559.50 100.00% 4.7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而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当期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月20日用该模型对本次授予的2,5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每份限制性股票平均公允价值为0.87元,授予的2,5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价值为2,221.27万元。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