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36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刘晓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43)。公司股东刘晓露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70,1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2%(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刘晓露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已剔除回购账户中
(元/股)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020年2月5日 4.635 2,700,000 0.506%
刘晓露 集合竞价
2020年2月6日 5.070 2,500,000 0.468%
合计 - - 5,200,000 0.97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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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已剔除回购公司回购账户中 (已剔除回购公司回购账户中
姓名 股份性质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970,170 2.992% 10,770,170 2.018%
刘晓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70,170 2.992% 10,770,170 2.0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晓露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刘晓露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刘晓露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2017年12月13日刘焱、刘晓露与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汇科技”)签署的《关于所持有的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之委托权表决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2018年11月22日刘 焱、刘晓露与智汇科技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刘焱、刘晓露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 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5,867,77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智汇科技,委托期限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20年8月9日)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之孰 早发生日。《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履行不影响刘焱、刘晓露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刘焱、刘晓露出售后的股票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约束。
如若刘晓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可支 配公司的表决权从100,645,858股(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18.855%)减少至84,675,688股(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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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总股本的15.863%)。
四、备查文件
刘晓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