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26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54,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熊模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熊模昌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8月23日 5.2960 2,379,400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姓名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熊模昌 47,678,200 8.79% 45,298,800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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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熊模昌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熊模昌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8.35%,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熊模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熊模昌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熊模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