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方永新、高级管理人员程林芳保证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4)。公司董事方永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林芳女士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7,955股及41,875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7%及0.008%,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9,83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方永新先生及程林芳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8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董事方永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林芳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董事方永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林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董事方永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林芳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3、董事方永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林芳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方永新先生和程林芳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方永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2)程林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