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74,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5%。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4),截至2019年3月8日,熊模昌先生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8),公司收到熊模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已减持本公司股份5,420,000股。
公司近日收到熊模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6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
熊模昌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4月22日 5.290 2,420,000
熊模昌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4月23日 5.187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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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5,420,000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098,200 9.791% 47,678,200 8.791%
熊模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74,550 2.448% 7,854,550 1.4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823,650 7.343% 39,823,650 7.343%
(二)其他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熊模昌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上限。
3、熊模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熊模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54,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8%。截至目前熊模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6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8.79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熊模昌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熊模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6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8.7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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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54,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8%,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应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其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熊模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熊模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