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9:3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永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奚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方永新先生、奚峰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熊模昌反对,反对理由:我有意见,原来是说方总是因为心脏手术,身体不好提出辞职;奚总是因为做VFUN提出辞职;他们的问题应该没有那么快解决。
董事方永新、奚峰伟回复:我们上次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控制权转让交易;现在因公司控制权不稳定,同意继续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以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5,536,432.4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33.3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320,302.2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1.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366,614.2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43%。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因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20,302.2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47%,且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方面的资金需求,故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1-12 月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相 关 资 产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共 计 29,039,733.1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熊模昌反对,反对理由:对于浩振,我们不能就计提坏账这么简单放过他。
董事奚峰伟回复:这个只是计提坏账,我们仍保留了我们追偿的权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方永新先生、奚峰伟先生简历
方永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1959年生,研究生学历。方永新先生1988年7月至1992年9月任职王安电脑(上海)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工程师、销售部主任、销售部经理;1992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职新加坡宇博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历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1年4月起至2011年5月任职新加坡宇博集团中国区总经理。方永新先生于2008年1月至2011年6月为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联合总裁、总经理。
目前,方永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31,8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
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奚峰伟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律师,英国国际财务会计师。曾任南京大学物理系教师、卓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阳光文化媒体集团副总经理、阳光卫星电视有限公司董事;奚峰伟先生于2005年5月起在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联合总裁、副总经理。
目前,奚峰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31,02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
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