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成,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41%。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该股权激励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3、2016年6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
4、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6年6月6日,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16年6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6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159 名激励对象
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8
日。
8、2016年6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8日,并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16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6年8月17日,公司作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8-50),公司在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过程中,由于4名激励对象自愿
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 万股减少到
799.6万股,授予对象由159人减少至155人,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6年6月6日公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11、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
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的议案》。
12、2017年7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出具独立意见。
13、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
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2016年6月28日公司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为锁定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
公司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8日,截至2017年6月28
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序号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件。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 以行政处罚; 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情形。
公司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 相比2015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22,261,352.55元,相比2015年
增长率为95.08%,满足解锁条件。
4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43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4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为225.3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具体解锁情况
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可解锁限制性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
(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方永新 联合总裁、董事 400,000 120,000 280,000
袁本祥 副总经理、董事 160,000 48,000 112,000
王敏 副总经理 200,000 60,000 140,000
吴彪 副总经理 100,000 30,000 70,000
程林芳 财务总监 150,000 45,000 105,000
唐晓云 董事会秘书 120,000 36,000 84,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6,866,000 1,914,000 4,952,000
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143人) 7,996,000 2,253,000 5,743,00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14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143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公司本次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143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锁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