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
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股票期
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股票期权
数量、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由138人调整为134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05.06万份调整为453.54万份,行权价格由21.95元调整为
14.57元。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2、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5.06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2000万股的1.39%。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华平股份股票的权
利。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认定的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138
人。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四年。
(1)授予日后12个月内为标的股票等待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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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
个月内分三次行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
第一次行权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第二次行权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第三次行权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95元。
6、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等待期内,公司业绩应满足如下条件授予的股票
期权方能行权: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4年度净利润相比2013年的增长率不低于25%;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
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8.0%;
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3年的增长率不低于50%;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8.5%;
2016年度净利润相比2013年的增长率不低于75%。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9.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
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计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
除上述绩效考核目标外,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
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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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4月2日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