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九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
实际出席监事 4 名,监事刘翃女士因公务委托监事郑晓虎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继儒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紧密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强化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总结了监事
会本年度工作情况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 202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也对本报告分别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其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专项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地执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也对本报告分别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
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专项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了《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保荐机
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马继儒为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刘翃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郑晓虎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研究生)部主任,上述 3 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监事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税前实际发放薪酬(含 2022 年年度绩效薪酬和
2022 年超额利润分享现金兑现部分)如下: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实际发放薪酬(万
元)
陈彦彬 董事、总经理 376.24
王晓明 副总经理 319.70
关志波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313.71
邹纯格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21.28
朱超平 原副总经理(退休离任) 307.79
陈新 副总经理 297.31
官云龙 副总经理 300.04
合计 2,236.07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结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考核应发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考核应发薪酬(万
元)
陈彦彬 董事、总经理 279.36
王晓明 副总经理 242.23
关志波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242.28
邹纯格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44.41
朱超平 原副总经理(退休离任) 160.65
陈新 副总经理 226.04
官云龙 副总经理 221.04
合计 1,616.01
注: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薪酬将在 2024 年发放。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彦彬 2023 年度税前实际发放薪酬(含 2022 年年
度绩效薪酬和 2022 年超额利润分享现金兑现部分)为 376.24 万元,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邹纯格 2023 年度税前实际发放薪酬(含 2022 年年度绩效薪酬和 2022 年超额利润分享现金兑现部分)为 321.28 万元。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实际经营结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拟定陈彦彬 2023 年度税前考核应发薪酬为
279.36 万元,邹纯格 2023 年度税前考核应发薪酬为 244.41 万元。
(2)公司职工监事王玉、孙国平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