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 2024年 4 月 19 日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
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9、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
1、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推荐人签署确认的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3 月 11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丽鹏、桑雪纯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2269718
联系传真:010-52269720-971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21 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
附件: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个人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特别是在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
情况、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
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