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进区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进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建公司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产能,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当升”)与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称“临江新
区管委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南通市海门区签署了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
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进区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江苏当升拟在江苏省海门区临江新区(以下称“临江新区”)投资建设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以下称“江苏当升四期工程”)规划总投资约 15 亿元人民币,计划分步实施。
临江新区是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现代化产业新区,临江新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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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属于地方政府机构,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临江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初步意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事项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江苏省海门区临江新区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沿江公路南侧、临江大道北侧(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标明的实际用地红线为准),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 70 亩。
2、临江新区管委会负责为江苏当升提供“七通一平”,即道路、上水、下水(雨水、污水)、蒸汽、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并通至宗地边界,保障江苏当升生产所必须的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3、临江新区管委会协助江苏当升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包括土地招拍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临江新区管委会根据江苏当升发展产能规划,提供用电、用汽等基础设施配套,协助江苏当升降低运营成本。
5、江苏当升依法与国土部门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6、在江苏当升取得土地证之日起,须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规定的时间内动工建设(如因临江新区管委会原因则相应顺延),建设期限依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当升本次与临江新区管委会签署进区协议,拟建设“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1、有利于扩建公司产能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江苏当升本次与临江新区管委会签署《进区协议》,有利于为公司江苏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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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建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资源,有利于完善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使后续产能规划尽快落地实施,早日破解制约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基于临江新区未来的基础配套设施,将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目前已在临江新区建设完成江苏当升前三期工程,本次选址临江新区进行扩产,有利于依托现有的配套基础设施,迅速完成新产能扩建,进一步降低公司新产能建设与运营成本。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是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具体的项目实施情况需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也未收到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进区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