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夏晓鸥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3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2,111,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28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0名,代表股份数25,43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72%。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数116,732,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3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名,代表股份数55,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名,代表股份数25,379,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4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9名,代表股份数25,379,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4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建忠先生、黄松涛先生、盛忠义先生、李志会先生、陈彦彬先生、邹纯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逐项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关于选举李建忠为第五届 142,000,508 99.9217%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黄松涛为第五届 142,000,508 99.9217%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盛忠义为第五届 142,000,508 99.9217%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李志会为第五届 142,000,508 99.9217%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陈彦彬为第五届 142,000,508 99.9217%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邹纯格为第五届 142,000,508 99.9217%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比例
1.01 《关于选举李建忠为第五届董事 25,324,130 99.5628%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黄松涛为第五届董事 25,324,130 99.5628%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盛忠义为第五届董事 25,324,130 99.5628%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李志会为第五届董事 25,324,130 99.5628%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陈彦彬为第五届董事 25,324,130 99.5628%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邹纯格为第五届董事 25,324,130 99.5628%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明辉先生、贾小梁先生、沈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逐项审议选举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关于选举刘明辉为第五届董事 142,111,227 99.9997% 是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贾小梁为第五届董事 142,111,227 99.9997% 是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沈翎为第五届董事会 142,111,227 99.9997%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比例
2.01 《关于选举刘明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25,434,849 99.9981%
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贾小梁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25,434,849 99.9981%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沈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25,434,849 99.9981%
事的议案》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继儒女士、刘翃女士、郑晓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逐项审议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关于选举马继儒为第五届监事会监 142,112,087 100.0003% 是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刘翃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24,160,891 87.3685% 是
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郑晓虎为第五届监事会监 124,160,891 87.3685% 是
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比例
3.01 《关于选举马继儒为第五届监事会监 25,435,709 100.0015%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刘翃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7,484,513 29.4256%
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郑晓虎为第五届监事会监 7,484,513 29.4256%
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永熙、关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