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根据上述减持计划,公司总经理陈彦彬先生和副总经理王晓明先生计划于2020年4月2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487 股和 202,509 股,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和 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陈彦彬 总经理 705,949 0.1616%
2 王晓明 副总经理 810,036 0.1855%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公司总经理陈彦彬
先生、副总经理王晓明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相关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情况
股东陈彦彬、王晓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解禁后,在各自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资产重组时所作的承诺情况
股东陈彦彬、王晓明承诺:
(1)本人原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一定数量的当升科技股份(参见当升科技于 2020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交易中,自当升科技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再实施上述第(1)条项下减持计划,本人不存在其他减持当升科技股份的计划。
(3)本人承诺前述不减持当升科技股票的期限届满后,将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当升科技所有,赔偿因此给当升科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彦彬先生、王晓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陈彦彬先生、王晓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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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