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十一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分别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晓鸥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王子冬、李国强、姜军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三位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161,488.03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754,174.40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96,407,313.6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23,657,048.58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36,722,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1,141,188.22元,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以及公司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监事会决议以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也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专项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审计机构已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按照财政部
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专项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夏晓鸥为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于月光为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彦卿为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主任,王子冬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述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建忠2018年度实际发放薪酬110.22万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曲晓力2018年度实际发放薪酬98.86万元。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成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李建忠2018年度税前应发薪酬为180.00万元,曲晓力2018年度税前应发薪酬为170.06万元,2018年度绩效工资将在2019年发放。
2、公司职工监事于明星、景燕2018年度税前薪酬分别为23.39万元、34.70万元。
3、为保证董事、监事责、权、利相统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以及公
司经营现状,并考虑创业板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结合本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量,拟定津贴方案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解学成、职工监事于明星、景燕的津贴为税前1.2万元/年。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领取津贴。
4、董事、监事报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税前实际发放薪酬(含2017年年终奖)如下:
姓名 职务 2018年度实际发放薪酬(万元)
李建忠 董事、总经理 110.22
曲晓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8.86
陈彦彬 副总经理 95.03
关志波 副总经理 88.36
王晓明 副总经理 86.77
朱超平 副总经理 86.31
邹纯格 财务总监 84.09
合计 649.64
2018年,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规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应发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职务 2018年度应发薪酬(万元)
李建忠 董事、总经理 180.00
曲晓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70.06
陈彦彬 副总经理 145.02
关志波 副总经理 143.36
王晓明 副总经理 142.46
朱超平 副总经理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