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除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夏晓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2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2,607,2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74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1名,代表股份数23,560,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47%。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118,344,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98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数19,29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数4,262,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0%。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数4,262,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0%。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8、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职工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6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66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14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337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当升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9,465,029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