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利安达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选聘,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9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合计审计费用拟定为260万元。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审计收费2.41亿元,主要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邹志文,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承接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名 期 类型
2023 年 12 中国证券监督管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
1 段奇 月 27 日 警示函 理委员会广东证 限公司 2021、2022 年
监局 报审计项目
辛庆 2023 年 12 中国证券监督管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
2 辉 月 27 日 警示函 理委员会广东证 限公司 2021、2022 年
监局 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经双方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2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263万元降低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利安达。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利安达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选聘,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利安达及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利安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利安达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合计审计费用拟定为 26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合计审计费用为 26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2024 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