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独立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原委派张建军先生、陈跃杰先生、韩朕先生、何锡慧先生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恒泰长财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安排的通知》,何锡慧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变更后,恒泰长财委派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张建军先生、陈跃杰先生、韩朕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