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16 三聚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 号文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5 年,票面利率 5.50%),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3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0,620,000.00 元。
2016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8 号”验资报告审核确认。
2、“19 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 号文核准,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人民币 333,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
每张面值 100 元,票面利率 7.00%),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5,274,700.00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7,725,300.00 元,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16 三聚债”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1,480,620,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债券资金 1,481,935,796.38 元(含利
息 1,315,796.38 元),“16 三聚债”于 2021 年 5月 17 日完成最后一次兑付并摘牌。
2、“19 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307,725,3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公司债券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78,407.17 元,累计
使用债券资金 307,797,979.24 元(含利息 72,679.24 元),账户余额为 5,727.93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1 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20000000267100027797792 5,727.93
合 计 5,727.9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公司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16 三聚债”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银行账号:20000000267100010882403)、兴业银行北京金源支行(银行账号:321240100100191447)开设专户,并于 2016 年 5月 25 日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司在北京银行南昌分行(银行账号:20000000267100027797792)开设专户,
并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和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上述开户银行签
订了《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16 三聚债”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一般户-
广发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16 三聚
债”兑付本息及手续费合计 108,652,813.87 元,“16 三聚债”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完成
最后一次兑付并摘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将按规定进行注销。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1 年度“16 三聚债”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19 三聚 Y1”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由一般户-鄂尔多斯银行乌海分行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北京
银行南昌分行 3,850,000.00 元,2021 年 4月 23 日由一般户-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支
行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22,280,000.00 元,2021 年 4 月 26 日由基本
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1,212,000.00
元,用于支付公司债券利息 23,310,000.00 元;另外支付手续费 1,165.50 元。2021 年
7 月 23 日由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向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支付货
款 4,100,000.00 元,另支付手续费 65.60 元。(其中 4,030,674.50 元非本专户资金,系
上半年由公司其他账户转入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大于需支付的债券利息的余额)。
公司 2021 年度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1 年度
“19 三聚 Y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
公司披露上述专项报告的同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附件1:《2021年度“16 三聚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1年度“19 三聚Y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1 日
附件1:
2021年度“16三聚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148,062.00 入募集资 0.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 148,062.00
总额 0.00 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金总额
总额比例 0.00%
是 否募 集 调 整本 年 截 至 截至期末 项 目本 年 度 是 否项目可行性是
已 变资 金 后 投度 投 期 末 投资进度 达 到实 现 的 达 到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 更 项承 诺 资 总入 金 累 计 (%)(3) 预 定效益 预 计化
目和超募资 目 投 资 额 额 投 入 =(2)/(1) 可 使 效益
金投向 ( 含总额 (1) 金 额 用 状
部 分 (2) 态 日
变 期
更)
承诺 投资项
目
1. 补充流动 否 148,06 148,06 0.00 148,06 100.00% -- 不适用 不 适 否
资金 2.00 2.00 2.00 用
承诺 投资项 -- 148,06 148,06 0.00 148,06 -- -- 不适用 -- --
目小计 2.00 2.00 2.00
超募 资金投
向
合计 -- 148,06 148,0 0.00 148,06 -- -- 不适用 -- --
2.00 62.00 2.00
未达 到计划
进度 或预计
收益 的情况 无
和原 因(分
具体项目)
项目 可行性
发生 重大变 无
化的 情况说
明
超募 资金的
金额 、用途 无
及使 用进展
情况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实施 无
地点 变更情
况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实施 无
方式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