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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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聚环保”)董事会于2022年03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03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期限延长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需求,向吉林通化海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期限延长,信托贷款规模为人民币25,000万元,延长期限不超过2年(含原延长的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期限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财务资助展期,财务资助展期至2023年03月01日,其他条件维持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达到相关标准,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梁剑先生、刘雷先生、高志强先生、王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卞江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卞江荣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卞江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孟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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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卞江荣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04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