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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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07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7月0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公司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986,290,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97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977,046,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581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9,243,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12,730,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4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3,486,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4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9,243,736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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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6,043,1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9%;反对247,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83,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73%;反对247,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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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