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4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20年09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09月25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刘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梁剑、李林、高志强、王力、
1 战略委员会 刘雷 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
(独立董事)
2 审计委员会 谭向阳先生(独立董事) 张文武(独立董事)、左世阳
(独立董事)、王力、卞江荣
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
3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张文武(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谭向阳(独立
董事)、刘雷、卞江荣
梁剑、高志强、孙艳红、刘
4 技术委员会 李林 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
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志强先生、孙艳红女士、曹华锋先生、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艳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冠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固定资产为租赁物,与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期限3年;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因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建设需要,与日照荣达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购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海右经济开发区莒县配套基地四号路以南、二号路以西工业用地使用权,拟购买土地面积约为61,048平方米(91.572亩),预计土地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4.00万元,预计土地转让相关税费约为人民币76.00万元;预计土地购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60.00万元(最终购置总金额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
协议和实际缴纳税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