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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环保: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公司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830,322,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2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 829,269,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64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53,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859,0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805,4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53,6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3%。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4、5、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0,321,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58,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0,321,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58,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9,980,6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3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16,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3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3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689%。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320,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56,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321,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58,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29,979,6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34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15,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9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34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39%。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9,979,6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87%;反对3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15,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961%;反对3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6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31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55,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2%。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9,36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45%;反对957,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0,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614%;反对957,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03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9,361,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42%;反对957,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7,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3792%;反对957,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036%;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