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6-05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自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2016年12月31日为非交易日,实际可行权日期截至到2016年12月30日)可行权共计9,790,749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关于满足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一、公司股票期权名称及代码
1、期权简称:三聚JLC1
2、期权代码:036119
3、行权价格:8.887元/股。
二、公司自主行权安排情况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定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后2个交易日内;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淑荣、任相坤、王庆明、蒲延芳、王宁生、袁毅、曹华锋、孙艳红本次可行权数量分别为435,359份、580,479份、532,106份、822,345份、532,106份、657,876份、435,359份、193,493份;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5、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行权。
上述人员行权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出售。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造成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