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30日,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所描述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月1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时,共向1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734%,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整个《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4 年。在可解
锁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期至首次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期至首次授予日
第二次解锁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期至首次授予日
第三次解锁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次获授的限 占本次授予期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份数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万份)
刘雷 董事长 160 8.6627% 0.2056%
林科 副董事长、总经理 140 7.5798% 0.1799%
刘明勇 董事 45 2.4364% 0.0578%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张淑荣 45 2.4364% 0.0578%
监
任相坤 董事、副总经理 45 2.4364% 0.0578%
王庆明 董事、副总经理 45 2.4364% 0.0578%
蒲延芳 副总经理 45 2.4364% 0.0578%
王宁生 副总经理 45 2.4364% 0.0578%
袁毅 副总经理 45 2.4364% 0.0578%
曹华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 2.4364% 0.0578%
付兴国 副总经理 45 2.4364% 0.057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42 61.8299% 1.4674%
(共179人)
合计 1,847 100.0000% 2.3734%
除任洪岩、李悦卿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29日出具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对公司截至2016年1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
778,223,450.00元。根据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贵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1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款,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18,470,0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78,223,450.00元,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9月14日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月2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796,693,45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年1月1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16年3月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362,594 23.30% 18,470,000 199,832,594 25.0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42,433,945 5.45% 42,433,945 5.33%
3、其他内资持股 138,928,649 17.85% 18,470,000 157,398,649 19.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64,997,145 8.35% 64,997,145 8.15%
境内自然人持股 73,931,504 9.50% 18,470,000 92,401,504 11.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860,856 76.70% 596,860,856 74.92%
1、人民币普通股 596,860,856 76.70% 596,860,856 74.92%
三、股份总数 778,223,450 100.00% 796,693,450 100.00%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796,693,450股摊薄计算,2014 年度
每股收益为0.50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29,213,331股,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前其持有比例为29.45%,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后其持有比例为28.7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