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上诉。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 本次案件涉及金额:9,230 万元。
4. 对公司损益影响:由于本次上诉尚未审理、判决,暂未对公司当期损益
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森、张亚宁、北京会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1)受理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原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林森
被告三:张亚宁
被告四:北京会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及公司一审胜诉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 月 19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8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公司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被告林森、张亚宁、北京会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已上诉,公司暂未收到相关上诉材料,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由于本次上诉尚未审理及判决,暂未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无。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