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4
北 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14:0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通过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亮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拟定了《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预案的修订不构成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陈永亮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拟定了《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陈永亮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编制了《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陈永亮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陈永亮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 修订 稿)》的 具体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同 日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