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2
北 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至2023年12月15日
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1,842,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69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4%。
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陈永亮、袁斐、李振业、朱文杰、黄宇军、王子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永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陈永亮获得当选。
1.02《选举袁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袁斐获得当选。
1.03《选举李振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634,7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
李振业获得当选。
1.04《选举朱文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朱文杰获得当选。
1.05《选举黄宇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黄宇军获得当选。
1.06《选举王子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王子豪获得当选。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司静波、凌永平、江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司静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司静波获得当选。
2.02《选举凌永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凌永平获得当选。
2.03《选举江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江萍获得当选。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周学鹏、胡凯丽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周学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周学鹏获得当选。
3.02《选举胡凯丽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25,26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
胡凯丽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孙丹丹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