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 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4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6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4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1.2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3 人,包括公司(含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公司股本总额的
股) 例 比例
1 陈永亮 董事长、总经理 922 16.06% 0.9996%
2 袁斐 董事、副总经 200 3.48% 0.2168%
理、财务总监
3 朱文杰 董事、副总经 200 3.48% 0.2168%
理、董事会秘书
4 李振业 董事 65 1.13% 0.0705%
5 黄宇军 董事 43.5 0.76% 0.0472%
核心业务骨干(68 人) 3,809.5 66.37% 4.1302%
预留部分 500 8.71% 0.5421%
合计 5,740 100% 6.22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陈永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1.26 元
/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12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13.2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4 年营业收入达到 14.52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