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228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诉讼的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与上海畅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就与上海畅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畅格”)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应披露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4)。
3.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中,上海畅格提出了反诉。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 0105 民初 82360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畅格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反诉被告)迪思公关服务费 9087.37 元;
(2)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畅格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迪思公关利息损失,以 9087.37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计算至实际退还款项之日止;
(3)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迪思公关之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畅格之反诉请求。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案涉及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 0105 民初 82360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