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2-172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
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谊嘉信”) 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开市
起复牌;
2、公司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ST 嘉信”变更为“华谊嘉信”,股票代码仍为“30007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ST 嘉信”变更为“华谊嘉信”;
3.股票代码:300071;
4.股票停复牌安排:2022 年 5 月 19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
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
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
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之规定,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华谊嘉信”变更为
“*ST 嘉信”,股票代码仍为“30007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1-145)。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已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按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审计
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2]D-0686 号),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5,383,336.10 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1,034,867,654.2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9,523,826.3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610,537.7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33,926,793.23 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 9.4 条规定
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2]D-0686 号),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0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第 9.4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开市
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嘉信”变更为“华谊嘉信”,公司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