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近日经过自查及上网查询,就有关前期公告的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与小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信邦”)就与小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娱科技”)名誉权纠纷一案,将小娱科技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11)。
3.诉讼情况
华谊信邦与小娱科技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如下:
(1)小娱科技应赔偿华谊信邦网络侵权名誉损失六万元整;
(2)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致歉函;
(3)小娱科技履行完本协议第(1)(2)项后,公司及华谊信邦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4.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小娱科技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向华谊信邦支付了名誉损失费并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致歉函。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4 民终 70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及华谊信邦撤回起诉。
二、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案涉及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 04 民终 700 号《民事裁定书》;
(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