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嘉信 公告编号:2021-283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公告
股东刘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本次被动减持背景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
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由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伟先生与吕凡华先生借贷合同纠纷,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决定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助执行。华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刘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刘伟先生自被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2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2.0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被动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在上述公告范围内刘伟
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动减持 11,8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76%。二、股东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数量占总
号 (元/股) 股本的比例
1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22 ¥1.59 500,000.00 0.07%
2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23 ¥1.62 500,000.00 0.07%
3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24 ¥1.61 500,000.00 0.07%
4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25 ¥1.62 500,000.00 0.07%
5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28 ¥1.64 500,000.00 0.07%
6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29 ¥1.65 500,000.00 0.07%
7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6/30 ¥1.59 500,000.00 0.07%
8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 ¥1.66 500,000.00 0.07%
9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2 ¥1.59 500,000.00 0.07%
10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5 ¥1.62 500,000.00 0.07%
11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7 ¥1.70 500,000.00 0.07%
12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8 ¥1.72 500,000.00 0.07%
13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9 ¥1.78 500,000.00 0.07%
14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2 ¥1.82 500,000.00 0.07%
15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3 ¥1.73 500,000.00 0.07%
16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4 ¥1.78 480,000.00 0.07%
17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5 ¥1.73 410,000.00 0.06%
18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6 ¥1.71 350,000.00 0.05%
19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7/19 ¥1.74 310,000.00 0.05%
20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9/23 ¥1.71 398,000.00 0.06%
21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9/24 ¥1.69 343,000.00 0.05%
22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9/27 ¥1.66 353,000.00 0.05%
23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9/28 ¥1.56 330,000.00 0.05%
24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9/29 ¥1.58 309,000.00 0.05%
25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10/8 ¥1.61 371,000.00 0.06%
26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10/11 ¥1.62 349,000.00 0.05%
27 刘伟 大宗交易 2021/10/12 ¥1.67 309,000.00 0.05%
合计 — 11,812,000.00 1.76%
三、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刘伟 直接持有公司 85,206,619 12.69% 73,394,619 10.93%
股份数量
四、其他情况说明
1、2020年9月30日,刘伟先生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已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3 、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