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1-28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暨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8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裁定受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被法院受理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1)。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分别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
整进展暨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252、2021-256、2021-262、2021-269、2021-273、2021-274)。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1.北京一中院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发布(2021)京 01 破 264 号《公告》,
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
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已在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依
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2.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发布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在全
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3.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资产”)签订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投资协议》,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57)《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1-258)《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21-259)《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0)《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4.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北京一中院的主持下
召开,会议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1)。
5.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出资人组会议暨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72)。
6.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与福石资产签订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
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福石资产已将 3200 万元保证金足额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
7.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
草案》、《财产管理方案》及《未来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同日,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8)。
8.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福石资产的《关于认定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
公司作为联合重整投资人的告知函》,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其认可的第三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认购部分转增形成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79)。
9.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福石资产的《关于认定重整投资人的告知函》,
新增认定北京文投九州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五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邵雨田、丁韵桓、乐荣贝、赵祖富为联合重整投资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80)。
10.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
京 01 破 264 号至二),裁定批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82)。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管理人正依法开展重整后续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经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01亿元,根据《上市规则》10.3.1条内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9.4条内容第六款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北京一中院受理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10.4.1条内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0月29日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一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