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1-215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嘉信 股票代码 30007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华谊嘉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文杰 朱迪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 8 号东亿国际传 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 8 号东亿国际传
媒产业园三期 A座 402 媒产业园三期 A座 402
电话 010-85145325 010-85145325
电子信箱 investor@spearhead.com.cn investor@spearhead.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32,625,203.06 425,513,387.14 2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7,586,737.98 -74,677,443.86 2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4,975,860.96 -76,724,855.27 15.3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205,548.62 -11,118,335.85 227.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58 -0.11 2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58 -0.11 2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0% -97.38% 88.7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194,945,643.97 1,222,372,782.62 -2.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58,808,093.67 -501,221,355.69 -11.4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东总数 22,840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刘伟 境内自然人 质押 77,128,138
12.17% 81,706,619 0 冻结
81,706,619
宋春静 境内自然人 11.44% 76,831,967 0
杭州福石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 5.24% 35,147,527 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霖漉投资(上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30,860,000
海)有限公司 人 4.60% 30,862,955 30,862,955 冻结
30,862,955
孙高发 境内自然人 1.88% 12,643,910 0
天津迪思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1.22% 8,211,665 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高娅君 境内自然人 0.99% 6,648,765 0
上海寰信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3,214,200
咨询有限公司 人 0.81% 5,433,024 0 冻结
3,214,200
深圳市高新投 境内非国有法
融资担保有限 人 0.80% 5,350,000 0
公司
孙丽 境内自然人 0.70% 4,70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无
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无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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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4月1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1)京01破申82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