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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嘉信: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华谊嘉信: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20-266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期A座402。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小川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09:15至2020年11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1,948,5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4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所持股份(含委托表决权所对应的股份数)141,142,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02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所持股份 806,2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806,2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201%。

  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小川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于以上议案,同意141,943,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陈永亮先生、袁斐女士、李振业先生、朱晨亚女士、朱文杰先生、秦乃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永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808,45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10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216%。

  陈永亮先生获得当选。

  2.02《选举袁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8,44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0%。

  袁斐女士获得当选。

  2.03《选举李振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8,447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0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1%。

  李振业先生获得当选。

  2.04《选举朱晨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8,44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0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3%。

  朱晨亚女士获得当选。

  2.05《选举朱文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8,44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0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4%。

  朱文杰先生获得当选。

  2.06《选举秦乃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5,45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0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44%。

  秦乃渝先生获得当选。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武楠先生、司静波女士、吴引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武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5,4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0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38%。

  武楠先生获得当选。

  3.02《选举司静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5,44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39%。

  司静波女士获得当选。

  3.03《选举吴引引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5,447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0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40%。

  吴引引女士获得当选。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张仙兵先生、颜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张仙兵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5,4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0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38%。

  张仙兵先生获得当选。

  4.02《选举颜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95,44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39%。

  颜茜女士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张磊、张大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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