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6-090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6月16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激励计划概述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5年度)(草案)》已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种类
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A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华谊嘉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行使股票认购权,每份股票期权可认购本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一股普通股。
3、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范围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骨干员工;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项目 合计占本计划拟授
基准数 合计拟授予股 合计占本计划开始
职务 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票期权(万份) 时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
姓名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方华 副总经理 98.5 6.6090% 0.1437%
2 李凌波 董事、副总经理 18.5 1.2413% 0.0270%
副总经理、董事
3 杨真 11.22 0.7528% 0.0164%
会秘书
4 黄鑫 董事、副总经理 18.5 1.2413% 0.0270%
副总经理、财务
5 柴健 18.5 1.2413% 0.0270%
总监
董事、子公司总
6 黄小川 29.36 1.9700% 0.0428%
经理
小计 6人 194.58 13.0557% 0.2839%
二、其它核心岗位员工 462人 1295.806 86.9443% 1.8909%
合计 468人 1490.386 100.00% 2.1748%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未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4、 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可行权股票期
行权期 可行权时间 权比例
第一个行 当期股票授予日(T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权期 (T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 当期股票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权期 (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 当期股票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权期 (T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5年)(草案)及其摘要》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15年)、《关于制订<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5年)》等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未行权期权的注销,决定激励对象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3)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 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 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
期权: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授予日前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没有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二) 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授予日前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没有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激励对象不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68名激励对象授予1,490.386万份股票期权。
三、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16年6月16日
2. 授予价格:14.46元
3.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瞿玮先生、谢卫刚先生于2016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项目 合计占本计划拟授
基准数 合计拟授予股 合计占本计划开始
职务 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票期权(万份) 时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
姓名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方华 副总经理 98.5 6.6090% 0.1437%
2 李凌波 董事、副总经理 18.5 1.2413% 0.0270%
副总经理、董事
3 杨真 11.22 0.7528% 0.0164%
会秘书
4 黄鑫 董事、副总经理 18.5 1.2413% 0.0270%
副总经理、财务
5 柴健 18.5 1.2413% 0.0270%
总监
董事、子公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