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9,764,081.32元,同比减少9.00%;实现利润总额969,739,901.59元,同比增长16.1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492,059.57元,同比增长21.36%。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08,492,059.57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27,500,586.9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计提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750,058.70 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5,340,945,911.73 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1,897,285,665.0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
配预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24,209,3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8,726,280.89 元。
注:公司总股本如在实施分配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投资计划总额为27.48亿元,主要用于新建和续建投资项目,以及常设公司资本金注入等。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
2. 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
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
3. 与广东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 与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 与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 与贵州贵水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 与浙江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 与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
9. 与中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2023 年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文剑平、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以下简称“承诺方”)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业绩承诺的约定,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385 号),公司 2022 年实现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708,492,059.57 元 , 超 过 2022 年 承 诺 数
700,569,784.84 元,实现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101.13%,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本次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剑平、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出具了《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顺政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