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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2-065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孔维健先生、刘小丹女士、许爱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控制委员会委员,孔维健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碧水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山东碧水源 45%股权,山东碧水源持有鲁北公司 80%股权。

  为满足融资需求,同意公司为鲁北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授信业务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 36%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400 万元,业务期限为 10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鲁北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大连碧水源再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大连
碧水源再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连碧水源再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8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25 万元,业务期限为 15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大连小孤山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大
连小孤山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连小孤山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5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11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
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由于大连小孤山水务科
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次取消担保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乡
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办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9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6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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