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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碧水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会计师事务由吴英豪先生创建于 1945 年,由武汉大学兼职教授吴益格先生重建于 1985 年,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 3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5)首席合伙人:胡咏华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44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03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 500 人。

  (7)2019 年度收入总额 14.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4.51 亿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5 家,审计收费总额 2.13 亿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家。

  因截至披露日,本所2020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尚未出具,上述收入及审计情况为截至2019年末数据。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 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密惠红,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起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起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奔,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起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起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起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起为北京碧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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