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15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14,140 股,占回购前北京碧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3,170,510,734 股的 0.19%。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 54 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98 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3,170,510,734 股变更为
3,164,596,594 股。
4、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一、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概要
1、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
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
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的议案》。
3、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碧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碧水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713,800 股,授予价格为 7.98 元。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月 1 日。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 54 名激励对象获授 19,713,800股限制性股票。
5、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进行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54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5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 7,885,5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7、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进行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54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5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 5,914,1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9、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第三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914,140 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需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由于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涉现金分红部分均由公司代管,公司未实际派发至激励对象,因此本次实际回购价格仍为授予价格 7.98 元/股。
10、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且符合注销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914,14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为以 2015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前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201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5,514.18 万元,公司 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742.05 万元,故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未能达到《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914,14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9%。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7.98 元/股,回购股数为 5,914,140 股,公
司回购总金额为 47,194,837.20 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54 人,回购股份数量为 5,914,14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的 0.1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164,596,594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第三期激励计划》中限
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完成。
四、本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89,304,811 31.20% -5,914,140 983,390,671 31.0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63,390,671 30.39% 963,390,671 30.44%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914,140 0.82% -5,914,140 20,000,000 0.63%
二、无限售流通股 2,181,205,923 68.80% 2,181,205,923 68.93%
三、总股本 3,170,510,734 100% -5,914,140 3,164,596,594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