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9-07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年4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41元。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50,510,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现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
①派息
P=P0-V=4.68-0.039=4.641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68元调整为4.641元。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2,000 100% 0.63%
(技术)人员共9名
合计 2,000 100% 0.63%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68元调整为4.641元。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事项发表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涉及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等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