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 公司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同意 39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期权简称: 碧水 JLC4; 期权代码 036177) 第一个行权期
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行权, 可行权数量共计 1,650,821 份, 行
权价格为 15.278 元。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
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
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