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6-04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同意25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简称:碧水JLC3;期权代码036135)第二个行权期自2016年6月14日至2017年4月27日行权,可行权数量共计9,393,508份,行权价格为13.462元。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