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4-003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宋陶蓉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陶蓉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姓名 宋陶蓉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傅村镇华丰东路 1088 号
电话 0579-82913366
传真 0579-82913333
电子信箱 info@jlhdq.com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宋陶蓉,女,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扬州大
学,法律硕士学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 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1 月就职
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陶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