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3-030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8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长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变更为王军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王军先生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后续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江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附简历),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阮江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附:
一、王军先生简历
王军,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0 月,山西金和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山西潞宝集团昌宝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长
治市元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王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阮江军先生简历
阮江军,男,1968 年生,浙江绍兴人,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博士学位,现为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电气设备电磁多物理场仿真理论与应用研究,电气设备状态检测,防雷与接地技术,空气间隙绝缘预测等。研究成果包括国家科技部支撑计划、国家 973、国家自然基金、国家 863、国家电网公司等各级纵向研究课题,并承担了高压电机电器多物理场分析、绝缘试验与状态评价、防雷接地、高压输电线路设计、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过电压试验研究、LCC(全寿命周期评估)等领域
的一批横向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 120 余篇,其中 SCI 论文 24 篇,EI 源刊论
文 82 篇,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15 项,出版专著 2 部。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工程系副教授;2000 年 1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武
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工程系教授;2000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武汉大学电力
工程学院教授;2018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教授。
阮江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